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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来源:贵州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4-10 】


贵州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全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狠抓学习贯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度任务清单,成功举办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等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建立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940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全覆盖、9个市(州)88个县(市、区)党委均开展了现场述法。

(二)狠抓工作部署。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总结成绩经验,明确重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细化9个方面42项具体任务,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择优推荐遵义市、六盘水市、兴义市和5个工作项目申报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命名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10个、单项示范项目15个。

(三)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纳入省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调整优化、监测通报法治贵州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12.86%,较2022年下降3.92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47%,较2022年上升3.14个百分点。

二、坚持科学完备,持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

(一)推进科学立法。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2027年立法规划》,明确126件立法项目。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督促落实办法》,完成《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制定《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等2部省政府规章。审议法规草案18件,批准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法规和决定28件,出台委托贵阳市贵安新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定。

(二)强化备案审查。修订《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建设,有效构建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累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959件,备案审查916件。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4000余家制定主体入库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8016件,实现网上统一公开查询,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

(三)开展文件清理。坚持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改革方向以及滞后于现实情况的规章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04万件,确保国家法律有效实施。

 三、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坚持依法决策。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02项,对300余件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重要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全省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9713人,18036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

(二)规范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研究制定贵州省实施方案,细化分解46项重点任务,4188个执法主体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9个市(州)和39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布裁量权基准。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乌江流域、珠江流域(西江)、“锰三角”等环境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对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执法问题较多的6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

(三)抓好行政复议。充分运用案前调解、案中和解、现场协调、走访听证等办案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全省行政复议应诉骨干培训班。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实时在线办理。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09件、同比增加18.46%,受理4754件、同比增加19.9%,审结4009件、同比增加13.06%,其中纠正原行政机关行为384件、纠错率9.58%

(四)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改进政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办理人大建议727件、政协提案638件。建成投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率先在全国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年度大数据汇聚分析,推动大数据赋能监督。搭建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监督管理系统,推动办案流程集约化,同类案件办理时间大幅缩短。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审计项目856个。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省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及政府文件2.7万件,省政府(办公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件,解读重大政策65件。

四、聚焦中心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健全制度机制。修订《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市场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制度,清理涉及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现行政策措施2744项,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形的53项政策措施予以废止或修订。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7.59万项、办事指南6.2万项,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116.28万件。出台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措施34条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措施27条,全年新设经营主体74.43万户,经营主体累计达到461.02万户、同比增长5.53%

(二)优化政务服务。与11个省(市)深化“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协作,实现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全面线上办理,全省945个乡镇(街道)按照“一窗通办”改革模式运行,将381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办理6606万件。实施政务服务数据融通工程,贵州政务服务网与税务、医保等109个业务系统实现深度融合,个人“移动办”事项占比70%,一般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开展惠企政策兑现,实现3029项惠企事项“网上办”,3427项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免申即享”。依法推进债券发行、涉法涉诉煤矿企业系统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专项治理,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4503名律师为2316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3个,城乡居民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群众满意度达98.49%。

(三)强化监管治理。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搭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系统,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优化整合“互联网+监管”相关子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双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汇聚监管数据2.7亿条。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占用农用地、私挖盗采矿产资源、制售假劣农资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打妨碍企业生产、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五、夯实法治基础,持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一)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等宣传活动,全省普通高中学生成人仪式礼敬宪法活动入选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三创六率六防止”工作,创建命名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8个、省级示范村(社区)582个,铜仁市成功入选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民主法治创建经验入选中央组织部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二)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初步构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万余起,诉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873件,3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名单,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2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三)强化应急处突能力。持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印发省级专项预案9个,发布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技术规程和酱香型白酒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管理标准。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水旱灾害防御等领域应急联合演练活动,提前发布灾害性预警提醒短信1995万余条、洪水预报141期、山洪灾害风险预警164期。制定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开展执法检查8894矿次,责令停产整顿121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4矿次。

总体看,过去一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够强,政绩观出现偏差,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比较淡薄;部分地方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部分领域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居高不下,且败诉率较高;一些执法人员落实柔性执法要求不到位,能力水平亟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执法为民理念,推动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和监督依法行政作用。四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地方行政立法中有违国家法治统一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