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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政法学院顺利完成安顺市文明办委托的《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来源:安顺学院政法学院顺利完成安顺市文明办委托的《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 发布日期:2021-11-29 】

安顺市文明办委托起草,安顺学院团队承担起草的《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市人大、市文明办等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市人大法工委的具体指导、支持和努力下,于20211126日经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顺利通过近期将由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该条例是我市在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又一次顺利完成地方立法重要课题,是安顺市本土立法研究工作团队首次承担我市地方立法起草工作。该条例的顺利通过和施行,将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一个新机制、平台和基础。

该条例起草的具体工作由政法学院教师、安顺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与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先龙教授负责主持。团队中既有本市从事一辈子司法工作或者法学教学工作的老同志,也有年轻的法学研究生,还有执业律师。大家各自发挥所长,尽心尽力,为提供一部有特色、高质量的地方立法稿,作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努力。起草过程中先后召集和参加了数十次调研会、座谈会,先后邀请本地方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有关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有关专家等,以多种形式进行了数十次不厌其烦地研究、讨论与修改,为“条例”在经市人大讨论修改后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安顺学院政法学院郭明副教授安顺学院经管学院兰定松教授以及张舒雅老师等同志参加了该团队立法工作,并作出了积极、有价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