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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相关知识

【来源:大学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相关知识 | 发布日期:2012-12-06 】

大学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相关知识

 

1、毕业程序
  (1)学校学生处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系部,由各系部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式三份。
   2)毕业生学习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形式、强化求职技巧、收集需求信息、做好就业准备。
  (3)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系部各留一份。
  (5)五月底前学校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6)六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离校阶段。
  ①各系部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等。
    ②各系部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手续。
  ③各系部委每一名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日程安排,校学生处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报到证 

⑤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76月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系部领取《报到证》等。
  2、就业协议书概念和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业协议书在就业计划中是非常严肃的,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办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观点的日益变化,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有的毕业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无故不去单位报到;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一报到就发现单位不是他想象的便提出解约,单位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虽然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在减弱,但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毕业生在实际毕业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再依据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和学生档案迁移手续。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日期前把签章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办理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按学生高考生源地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并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再倒单位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这样,你就可以解决很多后顾之忧,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
  3、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4、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任何一方提出违约,应征得另两方的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1)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并索要回原来签订的就业协议书;(2)向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并办理好调整就业单位审批表的相关手续;(3)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与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5、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证明,到学生处补办。补办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6、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政策规定调整就业计划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如不能将户口迁到该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某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学校收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再凭协议书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6、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海南省是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即海南省就业局)签发,海南省内省生源签发的就业介绍信,海南省外生源的毕业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是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报到证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 (3)干部身份证明;(4)依据报到证迁往地,凭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档案和组织等关系得迁转手续。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几个月(最长不超过两整年),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7、毕业生《报到证》的改派

我校统一按“从哪里考来派回哪里去”即毕业生生源地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地址,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海南省毕业生可以申请改派回户籍地(省外毕业生此情况的回生源申请地改派)如在签发报到证时学生发现地址不妥的毕业生及时按一下程序申请改派:

1、毕业生提供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提供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有关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3、毕业生提供被用人单位接收或录、聘用的证明或有关材料(回原籍报到的除外)。

4、毕业生就读学校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出具的改签证明或函件。

5、毕业生凭重新填写好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地址: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海南省就业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琼苑宾馆大门对面))

6、毕业生将最新办好的《报到证》存根交回学校学生档案管理老师处和说明档案转寄地址。(注:如不及时将改过的报到证存根交回会影响档案邮寄地址错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毕业生《报到证》的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十分繁琐,要十分注意保存。万一遗失按照以下程序补办: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提出补办申请;
  (2)学生凭原报到证号码到学生处出具报到证相关信息证明;
  (3)毕业生到省级报刊(例如:海南日报)上登报声明作废;
  (4)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补办手续。

每个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到派遣生源地地址报到、毕业生档案按毕业生报到证地址统一派遣。

9、毕业生档案中应包括的材料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休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中除入学时有关材料外,还必须包括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实习鉴定表;成绩表;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教师资格审批表(申办教师资格的同学才有);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的副本。

10、毕业生户口、档案如何派遣?

1)、用人单位要求必须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学生处在统一办理《报到证》时,直接将《报到证》统一办往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档案的,直接将毕业生《报到证》办往原籍所在省、市人事局3、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自愿待业、自主创业等情况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报到证》直接派遣回:毕业生原籍所在省、市人事局。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由于全国各市县的主管学生报到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档案的迁转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4)、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学生处按《报到证》上地址转寄。毕业生档案是干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份,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毕业生必须按《报到证》上的报到期限(一般为2个月)到报到单位报到,并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及时向当地人事或公安部门申报上户,关心查问档案。

5)、根据我校往届毕业生特殊情况;如在毕业生档案还没派遣之前毕业生如有专升本、应征入伍、已落实就业单位急需档案审核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凭单位接收函和档案自带申请书申请当自带。但毕业生的档案材料都是在审核正式毕业后才生成的,所以申请自带档案的毕业生,自带最快的时间7月底档案才出炉。


   11、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同学毕业几年了,可却不知档案去向;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
  其实不然,在我们国家档案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给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有些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区别的毕业生误以为既然学校保存或个人保管,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不能提供任何人事档案相关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所以我校没有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通过机要局打回原籍生源地相关人事部门。

12、签了协议后,被录取专接本的毕业生档案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但也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2)专接本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交学生处,经记录以备保留毕业生档案。

1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或者不解决户口以打工的形式就业的毕业生,就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件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
  但是现在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一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
  二是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20081]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