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红十字会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成才计划”受资助学生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建贵函〔2013〕8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度“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为我校2013—2014学年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
2、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二、贫困大学生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诚实守信,无补考、重修记录。
4.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指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可以根据各地情况适当上浮)以下;其他特殊情况。
5. 由于时间紧急,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沿用去年受到“成才计划”资助的学生。
6.如发现受资助学生在大学期间有违法、信用不良、违反校规等行为的,取消其受助资格。
三、名额分配
我校共资助15名学生。《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资助学生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书面提出申请说明家庭情况和在校表现情况;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个人先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推荐、系评审确定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最终评选出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申请、《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学校学生汇总表》(附件3);
3、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11:00前将《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及系评选说明与公示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报学校同意后,再报安顺市红十字会审批。
以上材料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取消资助名额。
附件1:《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学校学生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