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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13-09-16 】
安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职位

1、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定县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2、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坝县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3、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宁自治县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4、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紫云自治县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5、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黎阳航空发动机公司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安顺市各县区、乡镇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纪守法;

 2、政治素质好, 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8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统计类、财经类的;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1010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顺安世纪新城B3301办公室〈烟草大楼后〉)。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考试的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参加工作文件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4、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6、《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需贴照片,双面打印,表格见附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遴选的人数与各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项,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10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基础知识等。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131026日(星期六)上午1130-12:30

技能测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上机操作。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竞职演说+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10%50%的占比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对象。中心遴选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报考者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诚信问题反映的,或者不得报考情形的,均作为不适宜人选处理。

(五)体检

中心遴选办根据考察情况,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察对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遴选调动人员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遴选笔试、面试、考察情况及选调人员名单均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进行公告,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08533283397

监督电话: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执法科 08533329376

 

附件:

1、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