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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7-07-06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10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中全会: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中国将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四中全会: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四中全会: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四中全会:加强司法活动监督 绝不允许法外开恩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中国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四中全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四中全会:推进科学立法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四中全会确认开除李东生蒋洁敏李春城等6人党籍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递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十八届四中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征求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意见

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台盟中央副主席黄志贤、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无党派人士郭雷先后发言。他们赞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就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贯彻实施,完善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治监督、推进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强市场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中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律师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在立法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发言后,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大家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好意见、好建议,对起草好文件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

习近平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解决我们在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保持我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势头,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夯实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依法治国同中共自身建设、人民当家作主一道置于政治建设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中共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问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义重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习近平介绍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过程,强调决定起草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迫切要求;反映我国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大方面作出工作部署;直面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迫切期待,提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

习近平指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旗帜鲜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强调,统一战线人才集聚、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成员中有很多法律方面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有的直接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希望大家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动广大成员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大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