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29日下午15:40,政法学院办公室举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城市管理专业第一次教研室活动暨2018版培养方案校内论证会。徐忠院长,马银成副院长、余治平副院长,以及自2016年第一届城管专业招生以来所有承担城管专业课程的老师们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管院长马院长主持。马院长首先就会议议题和主要流程进行介绍,余院长进行了工作的补充说明。
会议第一项为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内论证。各位领导和老师分别对2016版、2017版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个性课程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
余院长指出专业基础课的开设要体现基础性特点,如概论、原理等属于专业基础课,其他课程不能放在此类,且不必将课程前均设置“城市”二字。徐院长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等应该属于基础课程,“城市”不是刻意加上的,而是课程特点和专业性体现的。
张定贵老师谈了四点想法。首先,课程开设需要打开学生的视野,可以开设诸如中国城市史、西方城市史等课程,介绍中外城市的源起、发展等历史脉络,对城市管理极为重要。第二,选修课可以设置一些有地域特色的课程,如贵州城市史。第三,结合当下主题——城市化,开设一些选修课或专题课程,如当代中国城市社会问题专题等。最后,应该发挥当地资源,邀请资源丰富者(如城建局、规划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等)进行专题讲座。也可邀请本校有丰富背景资源的领导或老师开设一些专题课程。
潘继材老师补充认为,法学概论的课程较为广泛,可以增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实务与法律技能等课程。徐忠院长首先肯定潘老师的想法,但同时也提出法学概论作为法律常识课程,需要作为专业基础课予以保留。
黄秋艳老师也根据自己的授课经验,提出一些想法。经济学原理是本专业一门重要课程,但因总课时的限制,可考虑将其纳入城市经济学课程中进行讲授,但需要相应地将原本54学时增加到72学时,同时增设一定地实践学时。此外,黄老师还对其中实践环节设置提出自己的安排。徐院长予以肯定,并鼓励其进一步实施。
张立新老师、朱华万老师、苗青青老师等也都就所授课程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每位参会老师都针对2018版培养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与想法,领导们在整个过程中给大家以积极回应,讨论激烈,收效显著。
会议第二项讨论的内容为教研室大型活动的开展上,徐忠院长提出很好的校外项目安排,如联系相关部门,到开发区娄湖公园进行现场观摩会,提供志愿服务等等。每位老师也就此提出自己的想法,主题、时间和地方将在会后进行具体规划与安排。
最后,会议就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如健全教师档案、教学基本档案、试卷核查、听课查课等工作,以及授课教师的培训、交流、考核、自编教材等工作安排进行了再次强调和说明。
会议于17:50圆满结束。(图/文:城市管理教研室)